【永昼·朱衣劫】第七章 承泣 (第2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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葛少麟是大椋城的少女们日思夜想都想得到的白马王子,父亲是名副其实的亿万富翁,母亲是礼部尚书的独女,和从小不受父亲兄弟待见的袁据相比就是个人生赢家。
葛少麟没什么特殊爱好,就是喜欢肏屄,母亲为了满足他,就从城中想方设法搞来了几十个堪称绝色的少女,将她们豢养在府中供儿子随意享用。
「你是妻妾成群,天天吃了肏就是肏了吃,根本不会胡思乱想,我说了你也不明白……」
袁据知道自己的这个朋友是真的关心自己,不过他可不相信对方会放弃和家里的几十个姑娘肆意群交的好时光,只为跑来看看自己。
「你来找我是有事吧?」
「那我就直说了,我三舅是城里信递司的主管,和我一样没什么本事,全靠关系挂个头衔捞油水,不过他有个爱好,就是偷窥别人尚未阅读的信件……」
说着葛少麟从衣袖里拿出一封信:「于是我三舅命令手下,任何信在转递到目的地时都要翻开看一遍,如果内容有趣就复刻一份给他,如果平澹无奇就重新封好……」
「这么说,他看见了我的信?」
「没错,去年二十九在几百封信件里发现了一封很有趣的,收信人就是你,投寄地点是常安镇,快过年时寄信工作一律会停止,三舅知道我有你这个朋友,于是就把信给我,让我给你……」
在将信递到袁据手里后,葛少麟猥琐的补充:「你是在哪里肏了一个人妻吧?如果真的爱她就努力把她抢过来。」
当看到信封上的「袁据启」
三字,袁据再也没有心情管葛少麟的不正经了……那是姐姐的笔迹,他再熟悉不过了,就像对姐姐的肉体一样熟悉。
抽出信纸,上面只有几个字:「姐七日后将为人妇」
如此精简的语言,大概也是怕被人看出两个人的身份。
难怪葛少麟会误会,那些红杏出墙的女子,大多都喜欢与奸夫姐弟相称。
「多谢了,你回去吧。别让嫂子们等急了。」
看完信的袁据一动不动的呆立原地,摇摇头对葛少麟说。
葛少麟看袁据这样明显是有心事,不过他一直都不懂这个小自己三岁的家伙在想什么,只要袁据有时间就能教自己一些武功就行了。
「都和你说了那些只是随便肏的母狗啦,什么嫂子啊。」
葛少麟笑着转身离开。
袁据没有听清楚对方最后说的是什么。
只是那样呆若木鸡的站着,脑海中变得一片空白……那个用心关心自己,也用肉体关爱自己的女子……那个总是一身素衣长发飘飘的女子……此时此刻,她早已是另一个男人的妻子,说不定已被那个人压在身下将所有穴都征伐了无数次,包括那个为弟弟保留着的处女地……此时此刻,她的体内说不定已经按照本能接受了那个人的生命精华,正在孕育一个新的生命……悔恨来的强烈,过去也只是瞬息之间。
即使他回去了,又有什么用?想都不用想这是父皇的旨意,也对,寻常公主十四五就出阁了,姐姐如果再不出嫁,就要变成一个老女人了,那时候不会有谁愿意要她……除了自己。
失落与悲伤却久久不能退去。
袁据把信纸连同信封用力的揉成一团,放在掌心,让真气聚成的火焰将它燃烧殆尽……突然感觉心脏一疼,像雷击一样的感觉又涌遍全身,他无力的坐倒在地,他知道这是过度的情绪激动导致的,他将手伸入衣襟中,摸出了一把银白色的匕首。
这正是那天和老虾虎同行掘墓时得到的,或许那次盗墓在专业人士看来是失败中的失败,而除了老虾虎外,其余人都只是当做凑热闹,并没有多在意。
但这把匕首,却是袁据在那次经历中最大的收获。
当时他确实将匕首埋了起来,可离开不久后他就借有东西遗落之故返回树下,将其藏在身上……袁据本也害怕匕首上的诅咒,可接触到这把锋刃,身体就会感到难以名状的舒适,这种感觉就像……那个自己应该叫表姐的朱衣少女在身边。
「啷」
的一声,鞘中的利器被拔出三分之二,幽幽的寒光照在袁据脸上,让那几近沸腾的痛苦缓慢消散,像被天敌震慑的兽群。
微微转动刀身,铁刃底部泛着血红色的「碎沙」
二字幽灵般浮现,那是一种从未见过的字体,像是从上到下流淌而来的鲜血。
袁据也说不清楚,自己是如何辨认出那两个字的,与这相比,更加奇怪的是……那两个字是在得到匕首的几个月后才出现的,也许,是袁据将它日日夜夜贴身携带的原因,就连洗澡时,他也要将它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。
痛苦终于彻底消失了。
其实,出嫁对姐姐而言也并不是坏事,至少她不必待在那个和冷宫相差无几的地方了,可另一个他称为母亲女子呢?那个已美貌丰腴而憔悴的女子,他也快有十年没见过母亲了……姐姐嫁的人会是谁呢?她会生活得幸福吗?他想要姐姐嫁一个家庭稳定的文人,可以平平澹澹的生活下去……可他又觉得那个男人如果命比纸薄早早死去也很好,那样成为寡妇的姐姐就是自己的了,只要完成那个遥不可及的目标,姐姐的一切就都属于自己了……最终他还是暗自苦笑:「想这么多,又有个屁用啊!」
他站起身,将入鞘的匕首收入怀中,转身去找苏天行。
不知道那家伙有没有精尽人亡,听说有些奔放的妹子,会在灯会时把自己的身体作为奖励,通过各种游戏送给相中的少年公子任意享用……不过那家伙好歹是有一身武功的,应该不至于被累坏………………正月二十一,冬季的大雪消失无踪,林间的寒意却没有多少消退,偶尔的寒风吹过,让刚刚恢复生机的单薄枝叶轻轻摇曳。
此处是北辰中部的一片山区,森林并不密,每棵树都有三尺左右粗细,且高大无比,虽然外面是万里无云的晴朗,但阳光都被树所遮挡,只能透进四五成。
「再走半个时辰,应该就到了。」
苏天行拿出从大椋城购买的时尺,估算着剩下的路程。
他是在十六那天早晨离开大椋城的,为了赶路方便特地去马行买了一匹马,大城市的马,耐力和速度都比常安镇上的好上很多。
这几天一路游山玩水,路过城镇村庄歇脚时顺便锄强扶弱打抱不平,现在已经铲除了数百个各地欺男霸女的恶徒。
昨天下午在山下闵家村借宿,听闻村民个个都在谈论同一个话题,内容大体是如何抵御将要前来侵扰的山匪。
苏天行向借宿那家的男主人打听了才知道,原来这个只有上千人的村庄本来土地肥沃,勤劳朴实的村民们也生活得悠然自在,可几十年前来了一伙山匪,盘踞在西北方的山林里,每年正月二十五左右就会下山奸淫掳掠。
这些山匪并不以杀人为乐,主要目标是粮食和牲畜,再就是漂亮的女子,前者每次还好只是会被抢走一半,而谁家的女儿只要长大到十四岁,就都无法幸免。
村民起初也反抗过,那些山匪像是流窜过来的越狱恶犯,打架斗殴的本领可说是一等一,又有刀枪棍棒,村民根本敌不过,很快就变成了逆来顺受,起码不反抗就不会被杀,而且对方也只是一年一度的进犯。
听了这些事情,苏天行当时就咬牙切齿的对大家说自己可以上山,铲除匪患,让村民重回往日生活。
西北方的平晋城是苏天行的下一个目的地,大山是必经之路,赶路和除暴也两不耽误。
轻功运转间,苏天行在林中如履平地,不出半个时辰就转遍了整个山野,莫说山匪,就连个野人也见不着,除了几座空无一人的废弃古宅便再无发现。
「这可如何是好?」
苏天行一屁股坐在一根横倒的枯木上,思忖着接下来的行动。
难道是山匪都走了或者被官府灭了?可按例有这种事要向附近百姓通知的,村民们又说官府一直推说公务繁忙不管这些山匪的。
「还是再查看一下吧,还是没发现就回去找一个熟悉山林的大哥来带路。」
苏天行本想立即起身,可忽觉身体一软,才想起了昨天晚上睡得并不好,许是出门在外有些水土不服。
也不急于一时,苏天行只觉一股倦意袭来,双手枕头就倒在枯木上,仰面朝天,很快就进入了梦境。
恍恍惚惚中的梦中,元宵节那天晚上的事浮现出来……那十几个姑娘将他拖到了一艘大船上,叽叽喳喳的闹着要和他饮酒猜灯谜,那些姑娘都很娇弱,只要运起武功,他是很容易脱身的,只怕伤到她们,他还是选择了乖乖就范。
他就这样和她们边猜灯谜边饮酒,后来又陆陆续续来了几十个姑娘,轮流上阵彷佛不把他灌醉不罢休一样,他觉得那酒也不过如此,也没当回事,可近百杯下肚后,后劲开始显露出来,他当即颓然倒地,人事不省。
醒来后已是翌日一时多,那艘船靠在岸边,装饰艳丽的船上人去楼空。
事后才知道这种游船是沿城中河道循环行驶,隔十二个时辰回到起点,一般都很少使用,只有逢年过节时才会有很多姑娘坐。
这倒也符合苏天行在船上时透过舷窗看见的城市夜景……当梦中景象兜兜转转回到他三岁第一次见到父亲时,莫名其妙的传来一阵酒香,将他从梦里唤醒。
举目四顾,发现自己依然置身于林中,一道光斑从上面直射下来,照在他的白衣上,看看时尺上显示的四时一刻,苏天行才明白自己一睡就到了正午。
这里已是林子的边缘,再向西走就是壁立千仞的山崖,「好香的酒味,这山里还有酒馆?先去看看也无妨……」
揉揉眼睛站起身的苏天行,循着飘来的醇香,向北方偏西的林子走去。
越往前走,树木就变得越来越少,苏天行未用轻功,一直步行了三刻钟,四周的风景变成了千奇百怪的山峰,地面是都是腐烂的黑色落叶,隔不远就有一处几人高的灌木丛。
「我是不是走得太远了?」
苏天行想起还要下山找向导,正自动了原路返回念头,前方的酒香越发浓烈,一个黑色的石屋映入眼帘。
他确定了这应该就是酒香的来源,加快脚步走了过去。
「汪汪汪!汪……」
首先欢迎他的是一串震聋发聩的犬吠,他已到了石屋三丈外,犬吠正是从院中传出。
苏天行走到院门前,看这个石屋高大似一座方形小山,漆黑如一口棺材,上面连个窗户都没有,不像酒馆,应该是个酿酒场。
「死狗,别吵了!」
一个耳熟的声音自门后传来,连绵不绝的吠声戛然而止,一个男人从嘎吱一声打开的门后走了出来。
苏天行觉得屋主听到狗叫声应该会出来看看,所以才选择等待,这一大圈木质栅栏虽然有两丈高,他要翻过去可也易如反掌。
「这位是要订酒么?如果订酒的话……」
那个人身形瘦长且穿着黑马褂,一脸死气,看见苏天行,说着的话停了下来。
苏天行认出这就是常安镇上那个卖酒的人,忙不迭说:「老板别来无恙,却不知几个月前何故不辞而别啊。」
老板没有搭话,只是狐疑的看看苏天行,一会儿才让开道说:「进来吧。」
苏天行不客气的走了进去。
老板关上门跟在他身后:「我还能有什么事,要走还得通知你不成?」
「哈哈,朋友嘛。」
「我看你和酒才是朋友……」
院子并不大,两个人走了一会儿,伏在屋子墙根下的那条大黄狗便发出阵阵低吼。
「死狗,是不是想变成狗肉汤?」
苏天行看那狗高接近四尺,一身黄毛油光锃亮,一脸凶恶的狗头充满警觉,听到老板的话却立时乖乖趴下,再也不发一丝声音。
「此犬如此听话,真是老板之好眼光啊。」
苏天行看那狗夹着尾巴逃远了,笑着对老板说。
老板对这种拍马屁不为所动,领着苏天行进入了石屋。
屋内极其宽广,四壁都是黑黢黢的岩石砌成,走了几步便见两侧分成了许多个大房间,不是储料的就是,酿制的,现在都空空如也。
两个人一路穿行来到屋后,屋后是一个长两百丈宽一百五十丈的晾晒场,整个场地从南到北呈十级阶梯状分布,每级场地边缘都摆着一条折起成长条形的红布,最北一级场地紧邻着一条蜿蜒流淌的小河。
场地上面密密麻麻摆着的全是一个个大黑缸。
阳光现在正照射在第一二三四级场地上,并在慢慢向北边低一些的场地移动。
场地周围都是一片空旷,只远处有一些歪脖子树,树下是个小竹寮,刚才受石屋阻隔视线,苏天行根本看不到这处场地的存在。
「这个酒场是我哥留下的,他英年早逝就交给了我弟打理,我弟经营了十几年就觉得没什么意思,就把人都遣散了,又觉得就此撇下不管甚是有愧,就让我来看管了。」
老板看看这些大缸,叹了口气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