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:狩猎 (第1/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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烈日当空,高温炙烤着这片无垠的沙漠,蓝天之下触目所及都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银白色。
见习猎人维特趴在一片低矮的灌木丛中,心里已将这悬在头顶的太阳骂了千百遍,晒得发烫的沙子紧贴着前胸,后背又被阳光灼烧,维特感觉自己和烤肉的区别只差一把香料而已。
这是维特第一次以见习猎人的身份参加沙棘镇狩猎队,大多数情况只需要在一边静静观摩,看其他六名猎人如何猎杀猎物。
早些时候带队的队长莫克发现前面土丘下有一个巨型水晶毒蝎洞穴,大家包围了入口,一会要将巨型水晶毒蝎逼出洞穴,维特刚刚亲手制作了驱赶水晶毒蝎的专用药包。
药包里装的是胡杨树树脂和沙漠枭鹗的排泄物,再用灌木包裹,遇火即燃,并且会产生刺鼻的臭味和大量的黑烟,这种沙漠水晶毒蝎嗅觉非常灵敏,必定会被逼出洞穴。只是制作药包的过程并不愉快,这一点看维特哭丧的脸就能明白,尤其是在沙漠里——水是珍贵的,并不能用来洗手。
莫克队长慢慢靠近洞穴入口,确定了巨型水晶毒蝎并不在门口,才向维特打了一个手势,维特拾起身边的两个药包慢慢移动过去。莫克从怀里掏出准备好的火燧,塞进药包,待看到药包里冒出烟来,才一手一个直接丢进了面前的洞穴。
药包效果很好,只一小会,黑烟已经从洞穴里翻滚而出,伴随着阵阵“嘶嘶“声,一只巨型水晶毒蝎猛然冲了出来。这家伙翘着一人多高的尾巴,浑身鳞片像水晶一样通透,闪耀着熠熠冷光,挥舞着一对巨大螯钳向周围的众人示威,企图吓退敌人。
维特本能地后退两步,这水晶毒蝎气势有些吓人,先不说被那尾巴上的毒刺蜇一下能活几秒,就看那对挥舞的巨大螯钳,完全能把人拦腰夹断!
莫克队长一打手势,两个勾爪就甩了过去,准确无误地勾中水晶毒蝎那根高高翘起的尾巴,两名猎人赶紧一字拉平绳索。刚才还耀武扬威的水晶毒蝎立刻被固定在了原地,不停地摇动被勾住的尾巴,企图挣脱,却只能让身体来来回回在绳索上摆荡。
眼看这只水晶毒蝎大势已去,维特刚舒了一口气,洞穴里忽然又冲出一只巨型水晶毒蝎!这次不等莫克队长招呼,其他两名猎人也把勾爪甩了过去,老道的猎人同样勾住了毒蝎尾巴,两只水晶毒蝎现在都只能摇摆着尾巴在原地上下翻腾。
莫克顺手从背后解下长枪,在手中轻巧一转,矛头指向水晶毒蝎,缓步上前。
巨型水晶毒蝎仿佛感觉到危险将至,更是疯狂折腾,只是尾巴被勾住,挣扎毫无效果。莫克在水晶毒蝎前方站定,摆好姿势,瞄准弱点,长枪猛然刺了下去——不巧被水晶毒蝎挥舞的螯钳格了一下,有些偏了准头,只在水晶毒蝎头部侧面留下一个豁口。
受伤的水晶毒蝎嘶叫着,犹如困兽一般,奋力向莫克队长冲去,可是尾巴被勾住,只向前冲了一小步,却似弹簧一般弹了回去,莫克队长哪会放过这样的机会,紧跟一步,带着冲劲一枪狠狠扎了下去,这一枪直接扎进水晶毒蝎头部与身体的连接部位,再顺势一搅,水晶毒蝎的生机开始渐渐消失,张开的螯钳缓缓垂了下去,高昂的尾巴也耷拉下来。
莫克队长慢慢抽出长枪,转头解决了另一只水晶毒蝎,又去洞穴看了看,并没有什么发现,才招呼大家拖着猎物到土丘背后的阴影处修整。
很快地,两只巨型水晶毒蝎尸体被猎人们熟练地切割开来,两对螯钳被小心地用灌木细细包裹了厚厚一层,这可是水晶毒蝎最值钱的部位,水晶一样的鳞片也被一片片收集打包好,剩下的肉质部分就是今天伙食了。
水晶毒蝎粗壮的尾巴只有末端毒刺比较值钱,剩下四节肉质却是上好的食材,既鲜美又有韧性,猎人们都喜欢这种有嚼劲的肉类,手里端着烤肉,一口咬下去,脑袋要斜着扭过去才能撕下一口,再抿一口酒袋里的烈酒,弹牙的肉质纤维混着浓烈的酒香,猎人们越嚼越带劲。
我们的见习猎人却一点也不觉得美味。在维特心里,这毒蝎肉哪里比得上自己平时从树上打下的鹌鹑,那才叫一个美味!撒上香料,上火微微一烤,外焦里嫩,肉质绵软,香气四溢。哪像这干柴一样的毒蝎肉,维特只能顺着肉纤维一点一点的慢慢撕啃,顺便听猎人们天南地北的吹牛。
猎人们兴致很高,秋冬季节,镇里的魔物皮料会卖得更好,这几个月每次狩猎都收获颇丰,比起往年好太多了——第一次狩猎的维特并不知道往年是什么概念,但是听几个猎人商量好,等这次商团收货结束,就结伴去贝亚城“好好享受“一下,维特这才明白今年看来是真的大丰收。
镇上去过贝亚城的人很少,维特没有去过,只听说那是一个大城市,比男爵大人待的班德斯城还要大好几倍,而班德斯城一条街道就堪比自己所处的沙棘镇。
虽然只有十六岁,维特对于“好好享受”还是明白的,那要花很多钱。这倒不是因为维特享受过,只是因为:如果自己的老爹不经常在班德斯城“好好享受”,那现在维特应该躺在家里地窖的大青石上,一边吃着白玉瓜一边看骑士传说消暑,快乐的做一个富三代。
可惜世间没有如果,镇里不养闲人,到了十六岁就必须自谋生路。作为帝国边陲小镇的居民,成年男子可选择的人生也很有限,无非两条路:留下当猎人或者出去当兵。
沙棘镇数百年来一直是帝国西北角上,临近纺锤沙漠的人类最后的聚集地,居民们打猎为生,再由大大小小的商队陆续把这沙漠里的各种特产运送到全国各地,狩猎是百年来的传统。
出去当兵则分三六九等,条件最好的当然是去贝亚城当帝国守备军,混的好能加官进爵、封妻荫子,混的差也能吃喝不愁;条件次一些的去班德斯城,男爵大人常年招募私军,收入稳定,离家也近,虽然地处帝国边缘,但是依靠这纺锤沙漠,数百年未有战事,镇里人都觉得这是个好差事;条件最差的也能当兵——佣兵,佣兵工会每年都会发布大量的任务供佣兵们选择并赚取报酬,虽然佣兵中也诞生出许多传奇人物,但是比起茫茫多的基数以及危险性,佣兵还是最不被看好的职业,没有之一。
维特已经是三阶武士了,镇里人都劝维特花些钱打点一下男爵私军招募处,说不定能混个职位。先不说囊中羞涩、没钱打点,就凭维特与男爵的那些烂帐便更加不可能了。说来可笑,一个见习猎人有什么资格和男爵大人有瓜葛,不过维特确确实实欠男爵一套房产,他家的房产早在十年前就已经被父亲抵给了男爵,只是看他当初年幼,镇长爷爷出面调解,才同意让维特再住十年,成人礼后交割房产。
男爵大人免费让子民住自己的私宅十年,这事在居民看来还是挺体恤子民的。可是维特知道,自己家产多半也被男爵拿走了。当然,说拿走只是维特一厢情愿的说法,自己父亲被男爵邀请去班德斯城“好好享受生活”,败光了全部家产还抵上祖宅,这能怪男爵么?
维特也读过书,随着年纪增长,也知晓些道理,欠债还钱天经地义,自己父亲不争气,怨不得别人。只是男爵大人当初吃相太丑陋了一些,父亲尸骨未寒,年仅六岁的自己,面对的就是登门要帐——幕后就是这个平时与父亲称兄道弟的男爵。
有了这一层关系,维特怎么可能愿意去给男爵效力呢,尽管穷一些,骨气还是要有的!至于去当佣兵闯荡江湖,维特不是没想过,血气方刚的年纪多多少少有些英雄情结,但是再看看手边的骑士传说英雄传记,这些传奇人物哪个不是天赋异禀,鸿运加身?
在自家祖宅下挖个宝藏已经是最低级的起步;顺手捡到一个封印着绝世高手灵魂的指环也是稀松平常;厉害一些的直接捡到一把神器砍瓜切菜一般横行大陆;更牛的摔下悬崖都能让远古神灵附体。
自己有吗?自己倒是有个祖宅,可是早已被父亲挖地三尺扫荡一空,自己身上唯一能看的,也就是这还算不错的练武天赋,当然只是在这沙漠边陲小镇几百户人家看来。三级武士只是加入男爵私军的最低要求——男爵私军常备军近千人——所以,这点实力,还是安分的当个猎人吧。
说不定哪天在这沙漠里还能挖出个宝藏来,或者遇到个隐士高人指点一番——不过按传说中的情节,隐士一般隐居在深山老林或者孤岛悬崖,沙漠似乎不太适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