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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在经商前,曾是赫赫有名的军医。
彼时的父亲从日本留学回来,凭借医学方面的造诣声名大噪,那时谁都知道军校有位吴教授,一把手术刀玩得出神入化。
但后来,父亲主动前往前线救援,在一次战役中负了伤,偏偏伤了最宝贵的手,从此落下了手抖的毛病。
需知一位医生失去了完好的手,也就失去了拿手术刀的资格。
那之后父亲便转战商界,安心做生意,如今的成就,倒也很是不易。
我以往负伤,无一不是老胡来治疗,魏然也能进行简单的急时包扎,父亲还是医生时,幼年时期也为我擦过一些药。
但小叔,却是第一次了。
今日风小,日头的积云散了几层,明晃晃的日光从云头落下,折个弯从窗口投进来,正好照在小叔的侧脸。
我以前从来没有观察他人外貌这个习惯,只觉大家都是长得差不多,没见有人多出一个鼻子或是眼睛的。但自从四年前小叔从香港回到上海,我们相识后,我便不知不觉有了这样一个意识,小叔的确没有多长一个眼睛鼻子,但他就是比别人好看,比我见过的任何一张脸都要好看,这在我看来,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。
虽然此前觉得魏然的长相也异于他人,但比起小叔,还是青涩了许多。
以往老胡和魏然亦或是我自己上药,都是草草了事,谁管疼不疼,但小叔给我上药就很不同,他的动作很轻,不仅不疼还觉得有点痒,我就有些不大坐得住。
感觉到我的躁动,小叔抬头问:“疼?”
我抓了抓脑袋:“有点痒。”
小叔轻轻笑了笑,忽然手上加重了力道,我没有心理准备被这下疼得嗷嗷叫了两声。
小叔目不斜视:“这样还痒吗。”
我绷着脸皮道:“不痒了。”
他继续拿棉花蘸酒精消毒,力道仍旧很重:“我看你是挺欠揍,这伤口那么深,挨着酒精肯定痛得很,我还在想你受不受得住,你却跟我说痒,你真是好样的。”
他说得像夸奖,语气却没有半分夸奖的意思,我只好讪讪道:“其实还是挺疼的,小叔你轻点儿。”
他“哼”了一声,淡淡道:“叫你父亲知道免不了一顿罚,小叔虽然不阻拦你成日舞刀弄棍,但也不能随处与人结怨斗殴,伤得这么重,疼得可是你自己。”
我说:“小叔不希望看我受罚?”
他上好药便拿来药棉垫上再用纱布缠紧,闻言道:“我哪次回去你没有罚跪的,耷拉着脑袋看着怪可怜,偏偏闯些祸事又叫人觉得可恼。”
我立即道:“反正小叔你都答应我了不告诉父亲的,可不能反悔。”
小叔顿了顿,抬起头将我看着:“我不会反悔,但你近段时间就给我好好待在家里,不许乱跑。”
我不由苦了脸:“为什么啊!”
小叔斜着眼睛看我:“还敢问为什么,你说说为什么。”
我继续挣扎:“我不会再同人打架了,你就不要禁我的足行不行?”
他将一切包扎好,站起来收拾药箱,“不行。”
我泄气了:“那我可以跟着你一起出去玩吗,不然我会被闷死的。”
房间里静了一会儿,才听见小叔说:“只要你听话,小叔就带你出去。”
我的精神立即又回来了:“我一定听话!”
小叔笑了笑,没再回应。
我又问:“那小叔,你什么时候出去啊?”
小叔没有回头:“三日内,你最好打消要出去的念头。”
我一头倒在沙发上不想理他了。
但事实也证明小叔这个人是很有诚信的,他说三日内不会出去,还真的就三日内没有出去。每日还起得大早去园子里散步,必然也是得拉上我一同,午饭后练字,还是得拉上我,晚饭后下棋煮茶,仍旧是要拉上我的。
除却上茅房、睡觉、洗澡外,他做什么事都得拉着我,且拿我当小厮使唤。
总之这几日,我过得十分充实就是了。
不过被小叔影响,到了第四日我已自己起了个大早。
远远的天际边渐生日光,园子里的杨柳枝裹了薄薄一层白雪,一只麻雀飞过来立在石桥栏杆上,转了转头,又扑棱着翅膀不知飞到哪里去。
我站在阁楼往远处看,寒风从很远的地方吹来,我看了一会儿,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,估摸着再待下去就得受凉了,转身便下了楼。
周姨正在厨房忙活,我同她讨了两个热腾腾的包子,刚出去,便看到小叔坐在偏房里面,面前的火炉上放着一个银色小锅,锅里还有一个碗大的小锅,被一双修长的手用竹夹衔住,里面隐约有些青色的物什。
我走过去拿了个板凳坐下,就听见小叔在一旁说:“气泡形似鱼眼,微响动,乃是第一沸。”说完伸手拿过陶罐,往水里添了半勺盐。
我瞥了一眼,原来那小锅里装着的是青茶末,这么大清早的,小叔他起这么早煮茶吃,果然是个很有情调的人。
我以往起这么早都是做什么来着?哦,我一般都起不了这么早的,都在梦里和周公老儿下棋呢。
胡思乱想着,就听见小叔又说:“水泡似落盘连珠,边缘冒涌,乃是第二沸。”又舀了一勺水出来,用竹夹在沸水里转圈搅动,再将小锅里的茶叶末于沸水中心倒进去,不一会儿,水大涨,泡沫飞溅,又将刚才舀出来的水掺入,水就不再沸腾。
我看得很认真,第一次觉得煮茶吃也是一门学问,以往只见过父亲煮过一次,但也没有小叔这样讲究。
末了他拿出茶杯,盛了一碗给我,我双手接过来,他对我笑:“尝尝。”
我吹了吹,凉了片刻,正巧方才两个肉包子吃得我有些咸,一口下去茶杯立刻就见底,觉得味道有些涩,还有淡淡的苦,尔后便是迂回的甘甜,也算回味无穷。但我一个小孩子,不大会吃茶,也不怎么喜欢吃茶,只觉得味道也没什么独特之处。
小叔已笑得很开怀:“傻瓜,那样是吃不出茶味的。”
就见他用茶盖刨开茶沫,先闻了闻,然后只喝一小口,回味片刻,又才喝第二口,最后才将一碗茶喝完。他端茶的姿势是常年形成的庄重,手指修长,指甲莹润,从我这处看,还泛着淡淡的光泽,我看得有些呆了,觉得这样一双手,真是好看。
印象里,小叔的手似乎怎样都很赏心悦目。
不管是练字画,还是下棋,亦或是翻书,还是别的什么事情,他都能做出一副和旁人不同的派头,叫人生出一种“明明很普通的事怎么他就做得那么优雅”的感叹。
回过神来看了看自己的手,被药棉包得跟个粽子似的,难看极了。
我抬起头,正对上小叔的目光,他看了一会儿,问我:“可好些了?”
我摇摇头,有些淡淡的沮丧:“一冷一热的,都发炎了。”
他将茶具收起来用清水清洗,一边很轻地笑道:“看你这次还长不长记性。”
我抓了抓脑袋:“你就别取笑我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