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枪再快,不如手快 (第1/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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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,眼镜男持枪喊出傅开的名字,就算是傻子也知道,这所谓的抢小孩,完全是这帮人设计出来目的只有一个,就是要干掉傅开!
宋依依愣在当场,在那少妇开枪的瞬间,她就愣住了!此刻,又见眼镜男掏枪,宋依依更是不知道该如何办,只能看着眼镜男的手指扣了下去。
然而,枪声并未响起。
反倒是眼镜男惨嚎了一声,手中的枪跌落地面。
旁边的少妇也紧接着惨叫不停,丢了手里的枪,双手捂着自己的眼睛,从手指缝里,殷红的鲜血缓缓地流出。
“你妹啊,算计老子!”
傅开抱着襁褓站起来,在他的手中握着几根牙签。而那惨叫不停的眼镜男和少妇都是被傅开的牙签射中了要害。眼镜男先是手腕被牙签射穿,蹲子的时候,又被牙签直接贯穿了咽喉,虽然一会儿不会死,但中就是没有就活的可能。至于那少妇,虽然不会死,但一双眼睛已经被傅开的牙签给射瞎了!
“你最好乖乖站在那儿,别让我出手!”
傅开冷冷地开口,瞪着那个准备跑路的小男孩。
这个世道,枪无疑是非常快速的杀人工具。但前提是,你能扣动扳机,让子弹从枪膛里。否则,枪,也只是一件废物。
傅开点餐的时候,因为点了一个大盘鸡,便特别要求老板送盒牙签过去。而他更是当场就抓了一把,嘴里叼根牙签,可是他当兵那会儿跟冷面教官学的,倍儿有个性。
今天,傅开虽然没有将牙签叼在嘴里,但却放在了口袋里。这才在关键时刻救了自己一命,免受更多的伤害。
火车站的站前广场发生枪击案,立刻将巡警吸引过来。别看凭实力小混混闹事警察不管,但是一旦出了这种枪击事件,他们却是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。否则,一旦事情捅上去,他们根本无法交待!
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
“他们是人贩子,被我揭穿了,恼羞成怒!”
有了怀里小孩的存在,傅开干脆将事情定性为为团伙贩卖小孩的案子。而前来处理的警察听到傅开的介绍,也没有细问,只是呼叫救援,将现场死的、昏的、受伤的人都给送上车,又记下了傅开的联系方式,这才撤离现场。
等到警察走了,宋依依这才走到了傅开的跟前:“你中枪了,干吗不去医院?”
“我中枪了么?我怎么不知道?”
傅开摸了摸自己的小腿,嘿嘿一笑:“依依姐,那是皮外伤。俺的运气真是不错,那一枪差点就打进骨头啦,幸好关键时刻我避开了,只被擦破了皮,你看,现在都不流血了呢!”
傅开挽起牛仔裤的裤腿,露出略带血迹的小腿,的确是不再流血,那伤口上的血已经隐隐出现结痂的迹象。
如此短时间内不再流血,并且伤口结痂。这种事情,绝对是违反常理的。只是宋依依目前的心神都被先前的一幕幕占据,没有多余的心思去一探究竟那少妇的一枪的确是把握了最佳的时机,而且作为一个杀手,又岂会枪法那么差劲?所以,事实是傅开的确中枪了,所幸烈焰诀的强大,仅仅是第一重天,竟硬生生地将卡在骨头内的金属子弹给气化了!